上海市政府日前召开会议,部署落实国务院下达的上海市“十二五”各项节能减排工作。
会议指出,上海市要完成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,必须充分认识任务的紧迫性与艰巨性。国家要求上海“十二五”单位GDP能耗下降18%、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9%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4项污染物分别削减10%、12.9%、13.7%和17.5%。必须迎难而上,采取强有力措施,坚决完成“十二五”目标任务。
会议强调,要按照中央要求,加快实施节能减排相关专项规划,将5年的目标、任务、措施分解落实,并确保完成;积极推进能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,大力促进能效提升,进一步实施重点工程项目,加快培育市场机制,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;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,进一步形成政府主导、企业为主体、市场有效驱动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;全面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,狠抓监督检查,严格考核问责,确保上海市全面完成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,为实现“十二五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。
上海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杨雄,市委常委、副市长屠光绍,副市长张学兵、艾宝俊、沈骏、沈晓明、姜平出席了会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