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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“十一五”减排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

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,上海市因“十一五”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,同时受到通报表扬的还有山东、江苏、广东等7省。

“十一五”期间,上海市污染减排工作走在全国前列,超额完成目标任务,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7.7%,减排比例位列全国第一,完成“十一五”减排目标的187%;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30.2%,减排比例位列全国第二,完成“十一五”减排目标的116%。

五年来,上海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30余座,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多万吨/日,全市所有燃煤电厂累计1400多万千瓦机组安装了烟气脱硫设施。淘汰小火电178.4万千瓦,累计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873项,节约标煤480万吨。

随着污染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,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,优良率已连续六年高于88%,2010年达到92.1%。与2005年相比,2010年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下降52.5%、18.0%和10.2%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好转,与2005年相比,2010年长江口朝阳农场断面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下降10.2%、13.0%和27.4%;黄浦江杨浦大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基本持平,化学需氧量下降24.1%。